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前后相关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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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(室、中心)、部门、群团组织、直属(附属)单位:

为做好2019年寒假前后相关工作,经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假期时间

学生:1月21日起放假(有特殊情况的班级按教务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)。2月24日(周日)报到,2月25日上课(具体教学安排按研究生院、教务处通知执行)。

专任教师:1月21日—2月24日。请根据教务处有关通知要求,在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后休息。2月24日(周日)报到。

职工:自1月21日起安排轮休,2月24日正常上班。

涉及干部换届工作的个人,放假时间另行通知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1.各单位轮班安排请于1月20日前上传办公系统校内通知栏。轮班人员须按时到岗,及时处理相关工作,遇重要情况须按规定程序上报;中层干部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。假期离开南通市去外地的中层干部,实行报告制度。

2.校长办公室每周一、四上午9时至11时办理用印事项(国家法定假日除外)。请各单位严格履行用印审批手续,手续不全者不予用印(用印申请单下载地址:http://ntdxxb.ntu.edu.cn)。

三、相关工作要求

1.做好工作总结和谋划。请各单位对照2018年学校工作要点及本单位工作计划,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。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精神,结合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要求,各单位要深入学习、科学谋划,加强顶层设计,对2019年的工作计划进行认真研究,扎实开展假期需推进的重点工作。

2.做好安全稳定工作。保卫处牵头组织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,各单位全力配合,主动自查。针对存在问题,及时落实整改措施,做到“全覆盖、零漏洞”。同时做好防冻、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等工作。

严格控制校外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,加强对重点防范场所的巡查。校内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或临时活动,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,并提前将日程安排表送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。宣传部和现教中心要加强舆情监控,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,确保校园政治稳定。

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。要切实加强假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,确保活动安全开展。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,随时掌握动态,确保安全稳定。

3.做好服务保障工作。各单位要确保假期师生正常科研活动的开展。财务处应每周安排适当时间开展正常业务工作;图书馆、实验室等场所要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安排好开放时间;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确保网络畅通;研究生院、学工处、国际教育学院和后勤保障部等要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,保证食堂供应,妥善安排好师生的学习生活;后勤保障部要确保水电供应、交通、电讯畅通,并利用假期安排好维保与调配等工作。

4.做好信息报送。请各单位于2月24日下午4:30前将本单位师生报到情况分别报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处。


校长办公室

2019年1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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